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5月10日 | 星期六

2025年5月10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 > 检察业务 > 队伍建设 > 正文
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“三个突出”提高案件评查质量
2019-01-17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9-01-17


    为提高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、规范意识、责任意识,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案件评查活动,不走过场狠抓整改,有效促进了案管工作提质增效、全面发展。

    突出方法创新。案管部门把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、统计分析专报、案件信息发布等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参考依据,同时案件质量评查与其他工作互动,形成各项工作围绕案件质量评查这一轴心发力,增强案件评查效应。

    突出重点导向。每月将最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不批准逮捕案件、撤回起诉、绝对不诉、存疑不诉等案件列为重点评查对象。为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,将院领导办理案件也列入重点评查案件,评查结果分数化,使评查结果清晰易懂,真正抓住案件质量管理中的“牛鼻子”,避免评查的形式化和表层化。通过严格评查重点案件,为规范入额领导和其它员额制检察官办案,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。

    突出整改实效。一是及时跟踪整改。案管部门将《案件质量评查表》反馈给业务部门,督促其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。二是形成分析报告。将评查出的问题每季形成《案件质量评查通报》,向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领导进行专题报告,并发到各办案部门,使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,从而规范执法行为,提高案件质量。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